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武装头脑,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教育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深悟透,狠抓落实。组织开展了全市教育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报告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与教育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省市有关文件落实。把法治工作纳入委局年度工作要点,印发《武汉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委局会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今年8次集体研究重要法治问题,内容涉及民办学校审批、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等。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推动《武汉市终身教育条例》的立法工作。全面排查教育系统涉企执法问题,制定《教育涉企行政处罚三项清单》。修改完善《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完成了107件市政府涉及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和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制发《市教育局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协调对接、定期报送、每月调度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瞄准年度清单,多次召开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统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优质职业学校参与‘1+X’证书”制度实施”两项重点指标任务推进。6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减少了申请人的跑路次数和提交的材料。我局《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新增学位缓解入学难问题》等3篇经验做法在《市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载。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得到市委第四巡视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的肯定。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修改完善《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着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今年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武汉市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已按要求完成。制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加强合法性审查,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四)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推进减证便民,优化审批服务。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由6项减至2项,取消8项高中阶段民办学校设立和变更审批事项证明。凡是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核验通过的项目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原由申请人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改由发函同级公安机关核查,证明事项压减率67%以上。按照“网上报名、区现场确认、集中受理、审核认定、制发证书”五个步骤,全程依托中国教师资格网国垂系统,实施不见面审批。减少审批层级,精简办事手续办事环节,打破部门内部职能界限,形成业务合作协同机制,推进实施一体化办理。
二是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对“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在3月1日前完成整改。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校外培训办学资质、收费管理、培训合同、广告宣传、培训行为和线上培训6个重点方面专项治理,全市累计开展整治活动2782次,查处违规办学机构3070个,变相违规行为173起;违规收费机构33个。
三是规范收费行为。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春秋两季开学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与标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启动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及民办幼儿园成本调查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民办幼儿园收费纳入市场监管重点范围,重拳整治教育乱收费现象。加大教育违规收费纠察力度,共受理教育收费类投诉639件,查实163件,总计清退违规收费166.42万元,投诉件查处、回复率100%。
四是开展食品安全管理。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开学之初及中高考期间,联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学校及周边环境大整治。针对薄弱城乡结合部学校、农村偏远学校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建立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及时发现解决集体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型建设工作部署现场推进会,推进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五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制定了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完成了11所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随机抽查工作,并对社会进行了公示。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能力支持平台完善执法人员注册工作,执法处室覆盖率100%。加快推进“一网通管”。我局认领监管事项共16个大项33个子项,实施清单完备率100%,监管事项填报覆盖率为81.25%,监管行为上报正确率达到100%。
六是组织开展教师师德失范专项整治。对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市级受理师德投诉316件,50余件调查属实,对相关违纪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建立警示提醒机制。每季度通报各区师德投诉情况和反面典型案例,对问题多发地区和单位责令整改,引导广大校长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深化改革创新,抓实信访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坚决实行访诉分离,依法引导群众从法定途径解决信访问题,持续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分类、规范办理、有效化解。继续推行律师进单位、进接访大厅(接待室)、进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律师“三进”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的“刚性门槛”,坚持每月新增评估计划和已评估事项报送报备制度。坚持入园入学、招生考试、教师招聘、民办教育等政策咨询热线机制,加强对信访矛盾结构性倾向性变化和苗头性、群体性问题的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完善涉教民情民意分析研判机制。固化“接诉即办、即解”闭环机制,压实首接首办、依法办理责任、推动信访事项初信初访“日清月结”。坚持对“双评议”单位办理信访件的日常督办分析机制,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
(六)强化权力制约,落实执法监督
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今年,我局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51件。办理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33条。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积极加强与人大、政协及新闻单位的联系,主动通报、深入解读重要工作和改革举措。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0条。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属于信息公开范畴的17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其他范围外的亦作了解释说明。我局政务网站年访问量超过80 万人次。
(七)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坚持以学校为主阵地,以课堂为主渠道,确保“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到位。探索建立家校法治教育情况的信息反馈。制定了《武汉市中小学家委会工作规程》,明确了家长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包括发挥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家校合作,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支持学校建设和谐校园、法治校园,依法参与学校治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精心开展法治童谣的制作与推广,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制作教育法治十大品牌宣传推介片,指导中小学法治品牌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了《武汉市中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等三项制度的评估调研,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开展本年度“学宪法 讲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以“植树节”“世界环境保护日”等为契机,宣传《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高效便民有待进一步提升
1.部门之间数据未能共享。如“无犯罪记录”目前采取向公安部门去函的方式查询,时间少则一周、多则半月,外省市的更长。
2.审批服务有待优化。深入办学现场不够,主动交流,指导办学不够。在指导填写申报材料方面,针对性不够。
(二)执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1.联合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及食品安全问题隐患仍然存在。
2.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教育违法行为,没有专门执法人员,相应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缺乏强制手段。
3.法治工作机构不够健全,法治人员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目前,各区教育局无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相应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且专业的法律培训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下一阶段,我局将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争取教育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1.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将教育事业发展切实纳入法治轨道,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2.加大法治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当前反应强烈的问题,定期进行高密度的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定期通报。
3.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和保障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服务指导力度。
4.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市教育局党委 市教育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