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2年度
工作计划》解读
2022年9月26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硚口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2年度工作计划》,现将该工作计划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的通知》(武政规〔2021〕12号)及《硚口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纲要(2022-2027年)》(硚政〔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硚口区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重点任务
一是重点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硚口区创建国家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结合长江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组织做好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申报和审核工作,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提前介入辅导机制,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开展培训、评估、审核等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辅导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是启动创建工作。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制定并发布规划纲要、规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成立硚口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二是宣传动员工作。召开全区创建动员大会,下发创建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明确任务节点。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开展具体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将生态创建工作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考核评估,三是保障资金投入,四是促进科技创新,五是推进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