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老龄办印发《武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老年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印发《通知》的背景
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关心老龄群体,于1990年起开始向我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颁发老年人优待证。为了更好的开展老年证办理相关工作,同时指导相关部门以老年证为载体落实老年优待工作,市老龄办明确了老年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办理权限。老年证办理权限在区级,由各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本辖区老年证办理工作。
(二)关于办证程序。新证办理包括申请、审核、制证、分发4个环节,申请可以采取三种途径:一是由社区(村)网格员依托老年证办理信息平台提供的老人数据,对居住在本社区内的符合办证条件的老人,确认办证需求;二是由老年人或其代办人登录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填写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和本市收卡地址;三是由老年人或其代办人直接到所在社区(村)现场申请,由片区网格员负责办理。
(三)关于办证效率。制证时间15个工作日,由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负责完成。年度免费乘车优惠充次手续按首次发证月份就近到全市所有中百超市(仓储)免费办理,即充即领。坏卡在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办证点现场缴费换卡。
(四)关于办证费用。新办老年证免收工本费,首次补办老年证由个人减半缴纳工本费,第二次及以后补办工本费由个人全额缴纳。免费乘车意外伤害险,老年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公交和轨道交通等运营企业按照事故责任根据保险条款进行理赔。